㈠ 公转私 哪些用途
公转私的用途有发工资、奖励等多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1)公转私扩展阅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㈡ 公转私需要注意什么吗
公转私要注意各个部门,你指的是什么情况下的公转四有很多公转私的手续?
㈢ 公转私人账户怎么转账
那是违法的!?
㈣ 什么是公转私
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公转私”,增加了私募产品的人气,国内阳光私募步入快车道。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8月,监管部门暂停了阳光私募的开户,阳光私募步伐有所放缓。然而,2009年12月《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后,银河普润合伙制私募基金作为投资二级市场的合伙制私募基金,眼下正在对外销售,这标志着私募产品终于突破信托无法开户的限制。
上周是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变动最频繁的一周。根据国信证券的最新统计,上周共有6家基金公司进行人事调整,涉及10只基金和12名基金经理(详见表格)。其中,最具轰动效应的跳槽莫过于华夏基金孙建冬、张龙的离职(详见早报2月5日A31版)。
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2月5日,2010年以来已有华夏、汇添富、南方等19家基金公司针对32位基金经理职位发布调动公告,这一数量远超2009年同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统计,2009年已是基金经理变更数量最多的一年,共有199只基金发生基金经理变更,变更次数达到249次。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有160只、188只和189只基金发生基金经理变更。
国信证券分析称,基金经理的出走成为了近几年公募基金屡见不鲜的现象,而为了避免人才过度流失以及投资风格变动对基金业绩的影响,基金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专户理财吸引机构人才回流和双基金经理制度等手段,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调整对基金表现的不利影响。
一项近日开展的关于“基金经理跳槽意愿”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0%被访的公募基金投资人士明确表示有意愿转战私募基金,而这一比例在基金经理中更是高达70%。
由于3个月静默期限制,孙建冬本人未曾证实其未来去处,但来自市场的各路信息表明,转战私募基金或许是其最可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