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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俊元

发布时间: 2021-05-17 13:19:11

① 徐国健的任职

徐国健刚开始做官时,还比较清廉。谁知时间一长,他的妻子曾令淑不干了。 1994年秋的一天,徐国健的长子徐扬打电话给妈妈,说他在 南京看中了一套房子,但要价50多万元。徐扬是曾令淑的心头肉,曾令淑便逼着徐国健想办法。 随后,曾令淑向丈夫口授“秘诀”:当官的说到底就是要搞好上下级关系,在大场面一定要维护“光辉形象”,但在小圈子里(指知根知底、有实力、可以相互利用的铁哥们)可以灵活些。收礼要有原则,不能什么人的都收,金额小的不收、事情难办的不收、人不可靠的不收……只要把握好这些,就根本不会出事。徐国健认为她说得有道理,便决定按照她说的做。 1998年,徐国健当上了省委组织部长。
儿子连升几级
徐国健上任不久,原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章俊元就通过徐的儿子徐扬接触上徐国健。章俊元一出手就送给徐国健200万元,让徐国健帮他弄个正厅级。徐国健面对着这么一大笔钱不由得眼睛发亮,但又觉得有些烫手。曾令淑劝道:“老徐,人家是通过儿子的关系找到你的,你要是不给人家办,叫儿子今后怎么做人?如果你帮章俊元把事情办成了,他能不帮咱们的儿子吗?”“是啊!把儿子调到交通部门,再谋个好职位,那比收几百万乃至上千万都划算!”就这样,徐国健收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笔卖官款。
在徐国健的操作下,章俊元当上了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同时担任江苏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事成后,章俊元很快就把徐扬提拔为副处级办公室副主任。没过多久,章俊元又以交通厅党委的名义打报告,要破格提拔徐扬为交通厅党委委员。报告到了省委组织部后,徐国健很快就批复同意。
徐扬有了权后非常嚣张。那些有求于他的人干脆叫他“第二组织部长”,他居然乐滋滋地答应。
卖官鬻爵
原江苏省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行长王益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第二组织部长”徐扬,在徐扬的引荐下,王益民花180万元从徐国健手里买到有186亿资产的江苏省国信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职务。
徐国健想刹车已经刹不住了。为此,他经常吃不香,睡不踏实。曾令淑说:现在,你最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提前通风报信的人。徐国健觉得言之有理。
曾在侦查东北著名的“慕·马大案”时立过功的原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韩建林,通过章俊元接触上徐国健,他向徐国健流露出自己想往上升的意思。徐国健决定利用韩建林做检察机关里的“线人”。他绕开正常程序作强力举荐。2003年6月,韩建林被破格任命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继而又被任命为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绝招无法挽救贪官
2004年2月,时任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的章俊元被“双规”。徐国健顿时如坐针毡,连忙和妻子商量对策。徐国健立即给韩建林打电话,让他掌握情况后尽快通风报信。
两个月后,徐扬也被“双规”。
曾令淑见事情不妙,却无计可施,竟然想到请神灵保佑。她让人在她和徐国健的办公室后墙上分别安装一面大镜子,对外说是为了整理仪容需要,实际上是听信算命先生的话,要用镜子把晦气反射出去。她还借出差之机,专门从山东泰山搬回来几块据说能镇邪的石头,把石头分别摆放在她和徐国健的床下、办公桌上。就这样,她和徐国健在心慌意乱中熬过了一个多月。
2005年6月4日,徐国健也被“双规”了! 有关部门到徐家进行搜查,在曾令淑的床垫下面搜出了大量现金,由于现金太多,来不及清点,只好用秤称,然后估算大概。
2006年1月24日,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受贿641万元买官卖官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② 杨卫泽是谁的后人为什么他的事途这么顺利

“杨卫泽这个人啊,蛮能‘坑’的,和他搭班子老出事。”这是江苏官场上曾流传的一个段子。2015,网友刚想表扬杨卫泽出淤泥而不染,他就倒下了。担任过6年半无锡市委书记和近4年苏州市长的杨卫泽,制造了神奇的“杨氏定律”——每到一处,必有同事落马。回顾杨卫泽的政治人生,网友调侃说:南京书记杨卫泽真神人啊!他在南京当书记,市长季建业被双规;他在无锡当书记,市长毛小平被双规;他在苏州当副书记市长,副市长姜人杰被双规后判死刑;他在省交通厅当厅长,副厅长章俊元被双规……不过本轮反腐风暴之下,中央“大老虎”也难逃,杨卫泽此时落马并不令人意外。

③ 全国与章俊元同名同姓的人有多少

你可以用同名系统查一下我不知道

④ 章俊元的事迹

由于交通建设需要大笔融资,章熟练运用财务杠杆的能力颇为其下属称道,并被认为“比较聪明,是他们那一拨里头能力比较强的人”。在章任职厅长期间,江苏省高速公路以每年250公里的速度增长,目前该省每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已居全国首位。
在廉政建设方面,章的口碑也并不差。2002年,章俊元还曾在江苏省委主办的杂志上撰文称,“交通重点工程质量要求高,资金投入多,政治影响大,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部位,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领域。”
章俊元是在2001年6月时,被任命为交通厅厅长。但这项人事任命,在当初人大常委会中就有争议,所以当届人大常委会开第一次会议时,对章俊元厅长的任命并没有通过。省人大一位官员回忆说,“当时一些人大代表认为,章俊元业务能力不强,其学历只有中专,工作作风也有问题”。直到数月后的第二次开会时,章的任命才被通过。
与章俊元同时接受调查的王文锦则在2001年5月,即章俊元兼任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的两个月之后,进入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2年9月,王就任董事长一职,又兼任党组书记,成为类似章俊元的事、财权在握的绝对一把手。
表面上看,王文锦非等闲之辈。王曾发表文章600余篇200余万字,其中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交通部重点课题;他主编近500万字的《高速公路企业十二大管理细则》填补了国内高速公路管理软科学的空白。
章还曾在2003年9月召开的省交通厅干部学习会上谈“廉政合同”时,发言表示“100—1=0,一个人干得再好,廉政出了问题,所有功劳都没有了”。言犹在耳,可谁能料到,仅仅过了4个多月,章本人就出了问题。
从2000年开始,由江苏省省长、交通厅长和各市市长组成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对全省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管理行使决策权,相继组建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江苏交通控股公司来承担投资职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作为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主体,由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承担建设职责。
这种体制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效果,江苏省交通系统的资料说:“新体制运行以来,江苏省高速公路每年新增近300公里,交通建设投资连续两年超过200亿元。”
但是从人事安排上,尽管“四权”之中的建设权已由省高速公路指挥部来承担,但省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总指挥还是章俊元,章负责常务工作。实际上“事虽分离,但人未分离”。交通系统四大权力,仍几乎集中在章一人之手。
中国财政协会副秘书长、财科所博导刘尚希曾对媒体评论说,“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筋血相连,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这正是腐败之源”。
1997年以来,全国已有十多位交通厅长相继落马,交通系统投资体制政企不分“四位一体”的弊端饱受抨击。章俊元案再次为这一弊端添加了注脚。

⑤ 高速公路暴利问题,急!!!

暴利率*****
暴利绝对值*****
垄断程度****
公众评价恶誉度****

2004年对于中国的高速公路业来说,是暴利如雨的年头。2004年中国出现了煤、电、油、运前所未有的紧张状况,随着煤、电、油的四面着火,全国运力八方告急,公路运输价格不断攀升,于是,中国的高速公路业的暴利,再次浮出水面。

据新华社2004年6月30日报道,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因卖官被“双规”,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

据查,徐国健卖官单笔最大收入,是由原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提供的,数额为200万元。也就是说,一个交通厅厅长的位子值200万元。

这里有两个问题存疑:一是一个省交通厅厅长的位子,能值200万元,那么,一任交通厅厅长在任得赚多少钱,才能不亏本?至少要赚个五六百万吧,要不,岂非赔本赚吆喝,白辛苦一场?二是还没当上交通厅厅长,这200万元又从何而来?一个国家公务员就是干到死,一辈子能挣到200万吗?可见,还没当上交通厅厅长,章俊元就已经是个大贪官了。

看来,省交通厅厅长的位子的确很值钱,200多万呢。买别墅买豪车,都够了。这是中国建国以来,可以查到的、有根有据的、买官卖官出手最阔绰的,一笔成交了的交易

如果统计一下中国在厅长的职务上倒下的贪官,榜首地位非交通厅厅长莫属。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省交通厅厅长倒下了一多半。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能归咎于制度之弊。

关于高速公路业的暴利,让我们再看一起也是发生在江苏省的行贿受贿大案。

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方贤国、侦查员李文宏说:“高速公路建设是典型的资金密集行业,例如沪宁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高达2,400万元以上,平均每米至少要2.4万元。”真是寸土寸金呀。

中国的高速公路在以惊人的速度高速发展,总里程已位居世界第二。

2004年,坐地收银的中国高速公路进入了收获期。据中央电视台披露,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员月薪高达八九千元,超过了国家公务员最高一级的工资。请问,一个从事如此简单劳动的高速公路的收费员,凭什么拿这么高的工资?是物有所值吗?

这个行业在所有的层面上,都具备了暴利行业的特征。

国家应当尽快调低各种等级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以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并缩短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中国每年花在物流上的支出,已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0%~30%,全球找不到第二个运输成本如此之高的国家。这样做既可以改变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又可以降
低通货膨胀的风险

⑥ 警示教育基地观后感

[警示教育基地观后感]作为监狱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注重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基地观后感。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浮躁,如果不注重学习,不加强道德修养,就会迷失方向。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沦为阶下囚,最根本的问题是不注重学习,不注重品行锤炼,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蜕变,道德底线失守,禁不住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痛心疾首地忏悔:走到今天,根子就在于放松了思想改造。 可见 ,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一刻都不能放松。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都坚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不动摇,把个人的追求和发展与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作为监狱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本是执法者,是社会正义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现在却沦为罪犯。如果一切能够重来,那该多好啊!豹死于皮,虎死于骨,熊死于掌,象死于牙,我死于权和钱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建林,淮安市委原书记赵学凤的忏悔发人深省。确实,权力是把双刃剑,在使用权力时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受到法律、党纪的制约,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观后感《警示教育基地观后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组织、制度、群众和舆论对权力的监督,自觉增强自律意识。做人一世,做官一时,做官必先做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始终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对上对下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要时刻牢记权力就是责任,坚持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职、求实效。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自觉接受监督,真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正确处理好情与法、义与利、公与私和我与人的关系,让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发挥保护作用,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监狱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清廉自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守警纪、尽警职、正警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100-1=0的迟到感悟也再次必须说明了只要廉政问题过不了关就一切等于零。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为人民利益勤奋工作,面对问题和矛盾勇于负责,敢于承担,坚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一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将清正廉洁作为新时代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内涵,清廉自守,公正执法,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坚持守警纪、尽警职、正警风,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⑦ 徐国健的人物经历

徐国健,是江苏省阜宁县人,曾任江苏省扬州市、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2003年11月20日,阜宁中学80周年校庆,徐国健还为母校题了词。徐曾在扬州、盐城工作,调任省委组织部长之前,徐国健曾担任盐城市委书记。 1994年12月,经中共江苏省委第九届一次会议选举,徐国健担任省委组织部长。但江苏省委一份资料显示,徐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8年时间里,前3年并非省委常委。 曾与徐共事过的原盐城市长徐其耀,后调任江苏省建设厅担任厅长。2003年11月3日,经法院审理认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益民,出生在黄海边一个贫苦的盐民家庭,从小就有着强烈的出人头地愿望:往上爬,当大官。参加工作后,他步步高升,先后任建设银行银川分行副科长,副行长、行长,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行长,江苏省丝绸集团董事长,江苏省国信集团董事长。
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行长的任上干了数年,王益民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应该提拔了。眼瞧着几个不如自己的分行长都升上去了,自己还原地不动,他不由牢骚满腹,怨气冲天。
2000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王益民结识了时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的儿子徐扬,便像麦芽糖似的粘了上去,并通过徐扬顺利地搭上了徐国健。
王益民使出浑身解数巴结徐国健,经常往徐家跑,送这送那,从而博得了徐的欢心,进入了他的小圈子。王益民从华夏银行跳槽时,徐国健曾允诺让他到有上百亿元国有资产的省国信集团担任“一把手”,由于种种原因,结果却进了省丝绸公司。对此,王益民很不满意,但他把埋怨藏在心底,表面上对徐更加热情,并不断加大感情投入。徐国健乔迁新居时,他抓住时机,让别人出钱买了一套2万多元的沙发以自己的名义送上。此外,他还在某宾馆包了一间房,专门陪徐在此吃喝打牌。讨好终得好,一年后,王益民终于如愿。
调入国信集团不久,王益民得陇望蜀,还想将职务往上升。他仍然把宝押在徐国健身上,在关键时刻,坚决站在徐的一边,以示忠诚。2004年初,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因受贿案发被查,徐国健为掩盖自己与章之间的经济问题,将王益民叫至家中,取出3000美元,要其设法交给章在英国读书的儿子。他二话没说,当即答应,并讨好说:“部长真好,章俊元出事了,还给他钱!”此外,他还为徐国健出谋划策,对抗组织调查,建议徐:“如有人找你的话,你就什么都不要说,到时候我也可以帮着你说话,把事情说圆。”
2004年6月3日,徐国健的严重经济问题终于暴露,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靠山倒了,王益民懵了。此时此刻,他想的却不是“知心朋友”徐国健,而是那个垂涎已久的副省级官位。他天真地想,这个时候如果站出来揭发举报徐国健,立下功劳,博得上面的好感,得到认可,升迁说不定还是有希望的。

⑧ 章俊元的经历

1988年11月,章俊元出任江苏省交通厅材料财务处副处长。
1992年8月~1996年9月期间担任财务处处长。
1996年9月,章晋升为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1997年6月,尚未剥离出交通厅的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运作旗下宁沪高速公路去香港上市,其间身为副厅长的章所起作用不言而喻。2000年年中,江苏省交通控股政企分离,同年8月,章调任该公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4个月后,交通控股旗下宁沪高速成功登陆A股市场。
2001年1月,章便调任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同年3月,章兼任另一从交通厅剥离的企业——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
2001年6月,章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从而成为党、政、财三权在握的绝对一把手,直至这次出事。

⑨ 中共历史上查处了哪些大的贪官写明哪一年,什么职务,金额多少!

·顾裕尚 最高人民法院办事员,1950年以索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8850元。
·刘绍杰 绥远省萨拉齐县副县长,1951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
·工志达 绥远省托克托县县长,1951年以贪污罪判无期。
·易吉光 武汉副市长,腐化,浪费2.2万元,私用公款8千元,1951年撤职、开除党籍。
·薛昆山 北京畜产公司副处长,5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3亿元(折今23万元)。
·宋德贵 公安部处长,195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6.4亿元(折今6.4万元)。
·刘青山 石家庄副书记,1952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贪1.84亿元(折今1.84万元)。
·张子善 天津专员,1952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贪1.94亿元(折今1.94万元)。
·陈居洪 贪污判死
·左洪涛 广东省府秘书长,三反运动中违法乱纪,1952年2月撤职。
·刘锡骥 南昌税务局,贪污,1952年判死。
·王 磊 商业部部长,1980年在饭店吃饭付费不足受到中纪委批评辞职。
·杨义邦 化工副部长,1982年涉嫌受贿使国家损失48万美元免职。涉嫌受贿款不明。
·余铁民 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198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3.2万元。
·沈 图 民航总局局长,1987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洪清源 安徽省委秘书长,1987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4万元。
·倪献策 江西省长,1987年以徇私舞弊罪判2年。涉案款600万元。
·杨汇泉 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因涉嫌违纪被人大代表投票罢免。
·托乎提·沙比尔 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因受贿免职。涉嫌款2万元。
·罗云光 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受贿立案侦查,自首免刑责。涉嫌款0.6万元。
·孙晋美 北海舰队航空兵副司令员,少将,1990年因涉嫌受贿逮捕。罪款不明。
·韩福才 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以受贿罪判8年。罪款4万元。
·张辛泰 铁道部副部长,1992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罪款3万元。
·陈传柏 昆明卷**厂长,1992年外逃美国。涉嫌款1600万元。
·董明玉 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3年涉嫌卷款外逃美国。涉嫌款不明。
·李效时 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以受贿罪贪污罪判20年。罪款7万元。
·祝文清 上海卢湾区副区长,1994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14万元。
·戴天敏 国际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长,1994年以受贿罪判死刑。罪款75万元。
·郭子文 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1994年以受贿投机倒把罪判死。罪款156万元。
·阎建宏 贵州计委副主任,1994年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伏法。罪款473万元。
·刘佐卿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1994年外逃美国。涉嫌款1亿元。
·马烈孙 宁夏政协副主席,1994年以唆使杀人罪判15年。
·石仁富 四川泸州市大中专招生办副主任,1994年因受贿判死伏法。罪款75万元。
·平义杰 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因违纪免职。
·陈水文 湖北副省长,1995年因违纪免职。
·郭政民 贵州公安厅长,199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0万元。
·陈 建 北京市委办副主任,1996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15万元。
·薛景文 吉林总工会副主席,1995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5万元。
·史燕青 深圳蛇口石化公司业务部副经理,1995以贪污罪判死缓。罪款250万元。
·邓 斌 无锡新兴公司总经理,1995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64万元。
·何自忠 云南德宏州政协主席,1995年以挪用公款罪判10年。罪款270万元。
·王建业 深圳计划局处长,1995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1099万元。
·于志安:武汉长江动力公司董事长,1995年外逃菲律宾。涉嫌款1亿元。
·王宝森:北京市副市长,1995年因经济问题畏罪自杀。涉嫌款3.0025亿元。
·邵松高 38集团军政委,少将,1996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12年。罪款不明。
·李连维 甘肃机械工业厅厅长,1996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21万元。
·欧阳德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53万元。
·胡建学 山东泰安市委书记,1996年以受贿罪判死刑改死缓。罪款62万元。
·周北方 北京首钢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长,199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048万元。
·赵国利 辽宁锦州市开发区公安副局长,1996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19万元。
·闭东晨 五矿云南分公司副经理,1996年外逃。涉嫌款5000万元。
·边少斌 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因受贿免职。涉嫌款30万元。
·韦泽芳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判5年。罪款6万元。
·靳建辉 陕西民政厅厅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9年。罪款7.9万元。
·金鉴明 贵州对外经协办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贪污罪判无期。罪款11万元。
·黄纪诚 北京政协副主席,1997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22万元。
·朱振江 河南鹤壁市市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2年。罪款23万元。
·曾锦城 河南周口地区专员,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24万元。
·刘洪熙 青岛开发区副主任,1997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36万元。
·铁 英 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3万元。
·黄世战 常州市监狱长,1997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3万元。
·陈铭 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总经理,1997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575万元。
·陆海莺 云南证券公司总经理,1997年外逃美国。涉嫌款8000万元。
·于 飞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李恩潮 广西纪委书记,1998年因违纪免职。
·鲁家善 交通银行副行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罪款9万元
·马红妹 广东汕尾市长,1998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8年。罪款10万元。
·杨善修 河南安阳市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16万元。
·姜殿武 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17万元。
·潘宜乐 广西高院副院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25万元。
·刘宜清 工商行湖南分行行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7万元。
·陈希同 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以贪污玩忽职守罪判16年。罪款56万元。
·金天保 广州海监局局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82万元。
·朱胜文 哈尔滨市副市长,1998年以受贿罪财产不明罪判17年。罪款93万元。
·辛业江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贿罪判5年。罪款193万元。
·张德元 湖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1998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290万元。
·张斌昌 兰州钢铁公司总经理,1998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死缓。罪款374万元。
·戚火贵 海南东方市书记,1998年以受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26 1万元。
·岑焕仍 广东恩平市镇长,1988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761万元。
·周华孚 人保公司河南公司总经理,1998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5933万元。
·常 征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以受贿罪判3年缓3。罪款7万元。
·钱棣华 大庆市人大主任,1999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20万元。
·孟庆平 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24万元。
·满光宗 青海公安厅处长,1999涉嫌受贿自杀身亡。涉嫌款30万元。
·张光汉 青海公安厅副厅长,1999涉嫌受贿自杀身亡。涉嫌款32万元。
·徐炳松 广西自治区副主席,1999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55万元。
·孙小虹 云南省高法院长,1999年因违纪免职。涉嫌款64万元。
·陈同庆 广东湛江市委书记,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12万元。
·刘同信 青岛市城阳区粮食局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死缓。罪款190万元。
·褚时健 云南红塔烟草集团董事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无期。罪款2300万元。
·谢鹤亭 广东天龙集团董事长,1999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990万元。
·李乘龙 广西贵港市副市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1060万元。
·黄发祥 重庆丰都县国土局长,1999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207万元。
·郑荣芳 广东恩平副市长,1999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353万元。
·罗庆昌 云南省旅游公司董事长,1999年外逃美国。涉嫌款3385万元。
·郑胜庭 河南粮油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9年以挪用贪污罪判16年。罪款8127万元。
·伍连贵 江门市贵联集团总经理,1999以诈骗罪判死伏法。罪款9000万元。
·董虎臣 建行广东行长,1999年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13年。罪款1.03亿元。
·罗 斌 广东佛山石湾区财政局科长,1999年涉嫌贪污在逃。涉嫌款1.56亿元。
·丁 岚 中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1999年外逃泰国押回。涉嫌款1.95亿元。
·朱 川 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因违纪受党纪处分。
·陈 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2000年因违纪免职。
·周文吉 宁夏政协副主席,2000年因以权谋私免职。
·王树文 山东日照市委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年缓1。罪款1万元。
·王式惠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2000年因玩忽职守免职。涉嫌款5万元。
·滕国荣 江西国税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7年。罪款12万元。
·王占成 江苏省建材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15万元。
·李 军 广东商检局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28万元。
·王德法 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18年,罪款30万元。
·祝友文 南新乡市委书记,2000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37万元。
·杜金土 杭州交通路桥处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40万元。
·李大强 湖北副省长,2000年因受贿免职开除。涉嫌款40万元。
·焦晓志 丹东市体改委副主任,2000年以受贿挪用罪判15年。罪款50万元。
·陈 晓 安徽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50万元。
·陈立钧 舟山海关关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52万元。
·崔学宏 江苏省民航局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16年。罪款64万元。
·吴文英 纺织总会会长,2000年因违纪免职。涉嫌款89万元
·周建国 浙江温岭市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00万元。
·徐鹏航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2000年因违纪免职。涉嫌款113万元。
·杨前线 厦门海关关长,2000年以受贿罪放纵走私罪判死刑。罪款141万元。
·潘宝才 江苏南通副市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74万元。
·佘国信 广西财政厅厅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89万元。
·欧阳松 湖南工商局局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249万元。
·鞠建太 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副社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改死缓。罪款327万元。
·陈国荣 中行福建省行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500万元。
·胡长清 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以受贿罪判处死伏法。罪款713万元。
·郑道访 四川交通副厅长,2000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03万元。
·吴耿岳 广西陆川县副县长,2000年以受贿行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950万元。
·刘中山 四川交通厅厅长,2000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300万元
·王可像 厦门公安局处长,2000年以受贿偷税罪判死缓。罪款1856万元。
·程元德 有色金属总公司西北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缓。罪款3175万元。
·位保国 浙江边防总队政委,2000年以走私贪污罪判20年。罪款 3500万元。
·成克杰 人大副委员长,广西区主席,2000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4109万元。
·周长青 西安市机电公司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115万元。
·谢炳峰 中行佛山南海支行信贷员,2000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250万元。
·关 伟 建行北京某分理处副主任,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1亿元。
·叶季湛 厦门工商行长,2000年以受贿走私偷税罪判死伏法。罪款1.0441亿元。
·邓宝驹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2000年以职务侵占罪判15年。罪款2.3亿元。
·金德琴 中信公司副董事长,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2.7亿元。
·钱 宏 上海康泰公司董事长,2000年从巴拿马押回。涉嫌款 5亿元。
·许运鸿 浙江省副省长,2000年以滥用职权罪判10年。罪款11.97亿元。
·萧洪彬 上海大东江公司董事长,2000年以非法经营罪公诉审理。涉嫌款62.2660 亿元。
·陈卫新 浙江富阳市交通局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1年。罪款25万元。
·李三元 江苏省体改委主任,2001年以受贿罪判11年。罪款25万元。
·查克明 华能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50万元。
·王乐毅 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56万元。
·张昆桐 河南交通厅厅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80万元。
·孙炎彪 浙江台州市市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30万元。
·肖作新 安徽阜阳市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50万元。
·耿永祥 杭州海关关长,2001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80万元。
·李纪周 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死缓。罪款613万元。
·慕绥新 沈阳市市长,2001以受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死缓。罪款931万元。
·程三昌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2001年外逃新西兰。涉嫌款1000万元。
·汪 峰 广东南海市口岸办副主任,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无期。罪款2738万元。
·马向东 沈阳市副市长,2001年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2268万元。
·姬胜德 总参二部部长,少将,2001年以受贿贪污挪用罪判死缓改无期。罪款310 5万元。
·陈 新 重庆工行九龙坡会计,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000万元。
·葛亚欣 建行常州分行部经理,2001年以贪污受贿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992万元。
·金鉴培 湖北省驻港办事处主任,200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928亿元。
·马江平 工行郑州某分理处主任,2001年以贪污挪用罪判死缓。罪款2亿元。
·郑光迪 交通部副部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5年。罪款9万元。
·张二辰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44万元。
·王乐毅 海关总署副署长,2002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56万元。
·石兆彬 福建省委副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60万元。
·李向雷 广东交通厅副厅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63万元。
·刘知炳 广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83万元。
·俞芳林 广西钦州市委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204万元。
·马其伟 湖南交通厅副厅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死缓改无期。罪款237万元。
·吴 彪 宁波发展信托总经理,2000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02改死缓。罪款275万元。
·朱小华 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06万元。
·褚之田 广西交通厅书记,2002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423万元。
·陈志清 人行青海分行国库处主办人,2002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49万。
·秦昌典 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以玩忽职守罪判6个月缓刑1年。罪款8000万元。
·蒋基芳 河南烟草专卖局长,2002年外逃美国。涉案款2亿元。
·程维高 河北省委书记,2003年因违纪免职。
·于 丁 湖南郴州公安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私藏枪支罪判死伏法。罪款25万元。
·周凯东 北京劳教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30万元。
·姚康乐 贵州新闻出版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40万元。
·麦崇楷 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106万元。
·王雪冰 建设银行行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 115万元。
·陈耀南 徐州市市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36万元。
·王金贤 工行湖南分行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9年。罪款169万元。
·罗发玉 贵州地税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202万元。
·李和中 安徽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13年。罪款317万元。
·田凤岐 辽宁高法院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330万元。
·张秀发 湖南邮电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374万元。
·张有德 贵州交通厅副厅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16年。罪款400万元。
·林国悌 湖南机械工业局长,1999年以受贿罪判死03年改死缓。罪款487万元。
·陈祖吉 湖南省副检察长,2003年以受贿财产来源不明罪判20年。罪款530万元。
·蒋艳萍 湖南省建副总,2001年以受贿贪污财产不明罪判死03改死缓。罪款754万元。
·赵更效 湖南娄底市副市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862万元。
·王怀忠 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98万元。
·高 严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3年因涉嫌经济犯罪失踪。涉嫌款1000万元。
·李化学 北京城乡集团副总经理,2003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263万元。
·丛福奎 河北省副省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700万元。
·官有仁 广东发展银行分行行长,2003年以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00万元。
·王利明 建行郑州支行科长,2003年以诈骗罪判死伏法。罪款2843万元。
·李 真 河北国税局局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3781万元。
·付普照 西安普照公司总经理,2003年从缅甸押回。涉嫌款4035万元。
·李嘉廷 云南省长,2003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 5168万元。
·杨秀珠 浙江建设厅副厅长,2003年外逃美国,涉嫌款2.53亿元。
·徐晓轩 福建八闽公司经理,2003年以涉嫌走私罪公诉审理。涉嫌款3亿元。
·黄清洲 广东国投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从泰国押回。涉嫌款13亿元。
·余 卉 国泰证券昆明经理,2003年以非法牟利玩忽职守罪判9年。罪款21.9亿元。
·童言白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董事长,2004年外逃澳大利亚。涉嫌款不明。
·阎怀民 江苏体改委副主任,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改18年。罪款44万元。
·张国光 湖北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1年。罪款57万元。
·赵成霖 湖北襄樊副市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73万元。
·李兴民 安徽亳州市委书记,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60万元。
·柴王群 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125万元。
·娄小平 海南高院副院长,2004年以受贿罪财产不明罪判11年。罪款134万元。
·刘长贵 贵州副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判11年。罪款134万元。
·潘广田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54万元。
·赵洪彦 黑龙江组织部副部长,2004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15年。罪款376万元。
·李 信 山东济宁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451万元。
·刘方仁 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500万元。
·王钟麓 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12年。罪款4486万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分局长,2004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万元。
·钟武剑 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2004年外逃。涉嫌款5亿元。
·陈满雄 广东中山市实业公司经理,200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7.1亿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局分局长,2004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万元。
·阿曼·哈吉 新疆区府副主席,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涉嫌款不明。
·肖怀枢 兰州军区副政委,中将,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涉嫌款不明。
·林孔兴 华中电力局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37万元。
·张玉舜 兰州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40万元。
·张 凯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因收受钱款违纪免职。涉嫌款80万元。
·刘克田 辽宁副省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2年。罪款132万元。
·赵增军 安徽宣城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155万元。
·王慎义 黑龙江绥化市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189万元。
·徐裕年 广东统战部副部长,2005年以贪污罪判无期。罪款379万元。
·张宗海 重庆市委宣传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23万元。
·田凤山 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436万元。
·马 德 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603万元。
·韩桂芝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702万元。
·梁 坚 北京市某中心主任,2005年以涉嫌受贿公诉受审。涉嫌款1125万元。
·张小川 重庆广电局长,2005年以受贿罪滥权罪判17年。罪款1180万元。
·高 勇 成都市委宣传部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667万元。
·卢万里 贵州交通厅长,2005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2500万元。
·刘金宝 中行副董事长,2005年以贪污罪判死缓。罪款3022万元。
·周正平 上海某银行部经理,2005年以受贿罪判12 年。罪款1.095亿元。
·牛和恩 广东交通厅厅长,2005年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13年。罪款1.154亿元。
·厉建中 航天一院院长,2005年以贪贿挪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1.635亿元
·高 山 中行哈尔滨支行长,2005年外逃加拿大。涉案款10亿元。
·吕德彬 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以杀人罪判死刑伏法。
·李 信 山东济宁市“下跪”副市长,2005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451万元。
·马 德 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2005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603万元。
·胡楚寿 中国农行副行长,2006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635万元。
·于大路 中国农行副行长,2006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800万元。
·温梦杰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处长,2006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元。
·石发亮 河南省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900万元
·刘志祥 武汉铁路分局长,2006年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罪判死缓。罪款3000万元。
·李荣兴 胜利油田大明公司总裁,2006年以贪污受贿罪判死缓。罪款4191万元。
·罗耀星 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118万元。
·覃志新 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受4000万元。
·刘志华 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因经济问题免职开除审查。涉嫌款不明。
·侯伍杰 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因受贿罪判11年。罪款88万元。
·王兴尧 安徽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10年。罪款100万元。
·章俊元 江苏交通厅厅长,2006年以受贿行贿罪判20年。罪款318万元。
·丁鑫发 江西省高检检察长,2006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17年。罪款385万元。
·张恩照 建设银行行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15年。罪款400万元。
·吴振汉 湖南高院院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607万元。
·徐国健 江苏省委组织部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640万元。
·杨世洪 武汉公安局长,2006年以贪污受贿挪用罪判死缓改无期。罪款682万元。
·雷渊利 湖南郴州副市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900万元。
·罗耀星 广东疾控中心所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1118万元。
·温梦杰 农行北京行处长,2006年以受贿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万元。
·李达昌 四川副省长,2006年以滥用职权罪判7年。罪款3200万元。
·李友灿 河北外经贸厅副厅长,2006年以受贿罪判死伏法。罪款4700万元。
·王守业 海军副司令员,中将,2006年以贪污滥用公款罪判无期。罪款1.6亿元。
·李家祥 工行海南行部主任,2006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4.0275亿元。
·余振东 中行开平行长,2006年以贪污挪用罪判12年。罪款40亿元。
·邱晓华 国家统计局长,2007年因违纪腐化重婚免职开除移送司法机关。涉嫌款不明。
·宋平顺 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涉嫌贪贿自杀身亡后开除。罪款不明。
·孙鹤龄 农业部财政司司长,2007年以受贿滥权罪判8年。罪款488万元。
·陈罗荣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2007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缓。罪款620万元。
·荆福生 福建省委宣传部长,2007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767万元。
·何闽旭 安徽副省长,2007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841万元。
·王昭耀 安徽省委副书记,2007年以受贿财产不明罪判死缓。罪款1354万元。
·李宝金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死缓。罪款1400万元。
·王有杰 河南人大副主任,2007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1524万余元。
·陈良宇 政治局委员,上海书记,2007年以受贿玩忽职守罪判18年。罪款11.8239 亿元
·杜世成 青岛市长,2008年以受贿罪判无期。罪款626万元。
·王武龙 江苏人大副主任,2008年以受贿罪判死缓。罪款6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