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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派遣

发布时间: 2021-05-19 07:11:22

Ⅰ 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公司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者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实际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公司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工单位如何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用及其它相关事项。
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同。

举例在说,

某单位效益很好,但是其职工合同分别是1。和该单位直接签订合同,2。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首先收入会不同,其职工收入会出现2个极端,即和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职工在各个方面都会得到较优惠的待遇,而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职工的收入则取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整体效益,一般而言都是收入较低。

其次劳动争议的处理不同,如果和单位签订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他的福利和待遇及争议处理都有一定保障。而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话,该单位往往可以轻易的侵犯权益,而职工很难进行保障。

Ⅱ 单位为什么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人

单位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人是因为单位就可以不用安排人发工资,缴纳保险,单位只要把钱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就好了。

由于企业与派遣员工没有实际的劳动关系,所以就算员工与企业有劳资纠纷,都是由人才派遣公司去处理,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聘后,企业就可以不用花费大量的心思去做员工招聘,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派遣人才。

(2)公司劳务派遣扩展阅读

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招聘的好处

1、省编

劳务派遣不占用单位编制或正式工名额,同样的事可以请更多人来干活,用人单位乐见其成。

2、省事

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招聘人员,在保障有人用的同时,最关键一点是省了事。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而在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发放工资、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人虽然在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当甩手掌柜,不用操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3、省钱

用人单位招聘一个在编人员或正式工,需要支付更高工资的同时,还要帮缴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各种险金,年底还要发年终奖,而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要支付必要的工资和五险一金(有的一金都没有)。

Ⅲ 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干什么的说详细点行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举个例子,A公司需要保安,找B劳务派遣公司派出10个保安,A公司与B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A公司按月支付B劳务派遣公司费用,B劳务派遣公司与这20个保安签署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购买社保。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分别是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由此产生三重法律关系: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意,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系实际用工关系,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指挥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实践中,因劳务派遣单位资质问题给用工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个:


1.用工单位可能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对应的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被视为职介机构,导致劳动者直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则会引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用工单位需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2.用工单位明知派遣单位无资质的,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判实践中,若派遣单位无派遣资质且用工单位明知的情形下,用工单位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用工单位在选定劳务派遣单位时,应通过营业执照或法律调查等对派遣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降低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Ⅳ 劳务派遣公司都是怎么坑人的

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工成本,减少正式工人,规避风险,在一线岗位上大量使用临时工,这样世面上劳务派遣公司就相应而生了。

什么是劳务派遣呢?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说到这里,虽然我们看到劳务派遣公司有这么的问题在里面,为什么我们总能看到那么多劳动者拼命要往劳务派遣公司挤,主要还是因为这里面绝大多数人文化程度不好,生活所迫而已。

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还是因为社会的快速发展,制度还没有完善到这一步,站在个人的角度:希望未来不再有劳务派遣工,不在有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打工者都应该以正式工的身份进入企业,都应该得到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社保。

Ⅳ 企业为什么要选择劳务派遣

这是转载的微博上的
企业为什么要选择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
1、劳务管理便简,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被派遣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人员聘用、异地劳务引进、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有更多精力专注于提高企业核心竟争力的管理,如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员工考核、员工技能的培训等等方面。 使企业真正实现"用人不管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2、用人机动灵活,提高员工管理的效能
许多被派遣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务变化很大,采用人才派遣用人形式,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公司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服务,充分展现被派遣单位择人和个人择业自主权。
3、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业竞争力
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中心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中心对派遣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这样完全可以保证被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安心工作,被派遣单位不会担心人才在安排之外出现流失和“跳槽”。
4、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首先,被派遣单位不必增加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由派遣公司完全承担这一任务,为被派遣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一般在原单位建立派遣人员进行管理,沟通和工人的工伤的负责)
其次,可大幅降低常规性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支出,如:劳务招募广告、退休资遣费、用错人成本等等。
再其次,由于用人的机动性,被派遣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依据岗位效益、市场的工资价格灵活地调整工资的标准,其员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编员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5、规避劳动纠纷,维护企业信誉
被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人才派遣公司。这样,作为被派遣单位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节省被派遣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同时,由于第三方的加入,有效化解人事(劳动)纠纷。
6、确保员工素质,分散用人风险
因单位采用派遣形式,所用人才可进可退、能上能下,其机制十分灵活,大大降低和分解用人风险。
7、建立劳务转接。确保用人好处
因为企业和我们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我公司的义务加大(缺少一个人的奖罚制度)我们会加大单位宣传力度,并进行培训确保劳务人员的稳定性。并且在我们派遣地区附近的企业知名度。形成一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在一个企业上班的好局面

Ⅵ 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干什么的

1、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Ⅶ 劳务派遣公司是合法的吗

公司形式肯定是合法的,不然是无法注册的。
具体怎么运作是否违法就不一定了。
注册劳务公司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而不得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的组织形式设立。
2、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许办理行政许可证件。
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77 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厘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