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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5-24 06:09:08

『壹』 安全标准化的通用标准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15日公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得到规范。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目录
概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概述: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陆续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各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有必要出台一个规范,对各行业已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作出比较一致的规定。同时,为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也非常必要。
据介绍,《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 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贰』 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3.2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2)安全标准扩展阅读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

『叁』 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都有哪些啊

ICS 13.100 C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001—××××/ BS OHSAS 18001:2007
代替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BS OHSAS 18001:2007,IDT)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4 4.1 总要求 ............................................................................ 4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 4 4.3 策划 .............................................................................. 4 4.4 实施和运行 ........................................................................ 5 4.5 检查 ..............................................................................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GB/T 28001:××××,GB/T 24001:2004 和 GB/T 9001:2008 之间对应情况 .... 10 参考文献 ............................................................................. 13
I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GB/T 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指南.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与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 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间的相容性,以便于满足组织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 的需求. 本标准是对GB/T 28001-2001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 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 —— 对 PDCA (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的开头不 再予以介绍; —— 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 a) 新增 9 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b) 修改 13 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 "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 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c) 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已被"可接受风险"所取代(见 3.1); d) 原有术语"事故"被合并到术语"事件"中(见 3.9); e) 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见 3.6);
注: 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 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 作 为替代的一种方式, 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此方面的损失和破坏, 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的风险评 价过程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其实施控制.
—— 为与 GB/T 24001—2004 ,GB/T 19001—2008 更加兼容,标准技术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例 如:为与 GB/T 24001—2004 相兼容,本标准将原标准的 4.3.3 和 4.3.4 合并; —— 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的层级,提出了新要求(见 4.3.1); —— 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见 4.3.1 和 4.4.6); —— 增加了新的条款,即"合规性评价"(见 4.5.2); —— 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的要求(见 4.4.3.2); —— 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的要求(见 4.5.3.1). 本部分等同采用BS 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BS OHSAS 18001:2007翻译起草. 本标准无意包含一个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 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 使用者符合本标 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I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照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来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 险,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这是因为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良好职业健康安全实 践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继制定,相关方对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职业健康安全"评审"或"审核" ,以评价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但仅靠这种 "评审"和"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不仅 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和方针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纳入组织整体的结构化 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 本系列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一个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具备的要素, 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 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其职业健康安全与经济目标.和其他标准一样,本标准既无意引发非关税 贸易壁垒,也无意增加或改变组织的法定义务. 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够根据法规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信 息制定和实施其方针和目标.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与不同的地理,文化和社会条 件相适应.其方法基础如图 1 所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各层次与职能的承诺,特别是最高管 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体系可供组织制定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建立目标和过程以实现方针的承诺,采 取必要的措施来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并证实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的总目的在于,支持和 促进良好职业健康安全实践,与社会和经济需求相平衡.需注意的是,许多要求在任何时候均可同时或 多次涉及.
注: 本标准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PDCA的含意简要说明如下: ―― 策划:建立所需的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期望的结果. ―― 实施:对过程予以实施. ―― 检查: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 改进: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III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其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式称为"过程方法". GB/T 19001-2008倡导使用过程方法.由于PDCA可用于所有过程,因此,这两种方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图1
本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本标准在修订第一版 (GB/T 28001—2001) 时, 重点在于进一步澄清第一版的内容, 同时对 GB/T 19001,GB/T24001,ILO-OSH 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或出版物的内容予以必要的考虑, 以便增强与这些标准的兼容性,从而有益于本标准的用户. 本标准与非认证性指南标准的重要区别在于,本标准规定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并能用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非认证性指南标准旨在为建立,实施 或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一般性帮助.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内容, 其中有些还具有 战略与竞争意义. 组织可通过对成功实施本标准加以证实, 使相关方确信其已建立了适当的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 有关更广泛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问题的通用指南,可参阅 GB/T 28002.任何对其他标准的引 用仅限于提供信息. 本标准包含了可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 但它并未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出绝对要求, 仅要求组织在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承诺遵守适用法规要求和组织签署的其他要求,以预防健康伤害和疾病并持续改 进.因此,活动相似的两个组织,尽管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不同,但可能都符合本标准要求. 尽管本标准的要素可与其他管理体系要素进行协调或整合, 但本标准不包含其他管理体系特有的要 求,如质量,环境,安全或财务等体系要求.组织可通过对现有管理体系做出修改,以便建立符合本标 准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但需指出的是, 各种管理体系要素的应用可能因预期用途和所涉相关 方的不同而各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详细及复杂程度,体系文件的规模及所投入资源等,取决于多方面因素, 如体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组织的文化等,中小型企业尤其如此.
IV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旨在使组织能够控制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并改进 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它既不规定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不给出详细的管理体系设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消除或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所面临的风险,这些员工 和其他相关方可能暴露于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中; 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 确保自身符合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符合本标准: 1)做出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一方(如顾客等)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寻求组织外部一方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旨在被纳入到任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 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旨在针对职业健康安全,而非其他方面的健康和安全,如员工健身或健康计划,产品安全, 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SO 9000:2005,IDT)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和实用指南(ISO 14001:2004,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接受的风险 acceptable risk 根据组织的法定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已降至组织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2 审核 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估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 形成文件的过程. [GB/T19000-2008, 3.9.1]
注 1:"独立的"不意味着必须来自组织外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小型组织,独立性可以通过与被审核的活动 之间无责任关系来证实. 注 2:有关"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进一步指南见GB/T 19011-2003.
1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3.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 针(3.16),实现对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的改进.
注 1: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注 2:改编自GB/T 24001-2004, 3.2.
3.4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19)是为了防止发生.
[GB/T19000-2008, 3.6.5] 3.5 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电子媒介或光盘,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GB/T 24001-2004, 3.4] 3.6 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人体受伤和(或)健康损害(3.8)的根源,状态或行为. 3.7 危险源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3.6)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8 健康损害 ill health 可确认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不良身体或精神状态. 3.9 事件 incident 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或健康损害(3.8)(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工作相关情况.
注 1:事故是一种发生受伤,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注 2:未发生受伤, 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叫 "未遂事故" 在英文中有时也称为 , "near-miss" "near-hit" , , "close call"或"dangerous occurrence". 注 3:紧急情况(见4.4.7)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
3.10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工作场所(3.18)内外与组织(3.17)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有关的或受其影响的的人员或团体. 3.11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8, 3.6.2; GB/T24001-2004, 3.15]
注: 不符合可能是对下述要求的任何偏离: —— 有关的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要求等;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要求.
3.12 职业健康安全(OH&S)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OH&S)
2
GB/T 28001—××××/BS OHSAS 18001:2007 工作场所(3.23)内影响或可能影响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 任何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注: 组织还须遵守关于工作场所附近或面临工作场所活动的人员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要求.
3.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 management system 组织(3.17)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并管理职业健康安 全风险(3.21).
注 1:管理体系是一套相互关联的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要素. 注 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3.20),过程和资 源. 注 3:改编自GB/T 24001-2004, 3.8.
3.14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OH&S objective 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方面组织(3.17)自身设定要达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的.
注 1:只要可行,目标宜量化. 注 2:4.3.3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
3.15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OH&S performance 组织(3.17)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2)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 1: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注 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背景下,也可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职业健康 安全目标(3.14)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来对结果进行测量.
3.16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OH&S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 (3.17)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采取措施和设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3.14)提供框架. 注 2:改编自GB/T 24001-2004, 3.11.
3.17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 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GB/T 24001-2004, 3.16] 3.18 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1)或其他不良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潜在不符合可能有若干原因. 注2: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3.4)是为了防止再次发生.
[GB/T 19000-2008, 3.6.4] 3.19 程序 proce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当程序形成文件时,通常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3.5)可称为"程序文件". [GB/T 19000-2008, 3.6.5]

『肆』 安全标准化等级划分是什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伍』 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是什么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3、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7、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9、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10、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1、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12、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13、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级别最高)、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

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其中一级为最高。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4、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包含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定、持续改进10个方面。

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柒』 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有几类

分三个等级。
安全标准化一级;安全标准化二级;安全标准化三级。
一级最高,需要国家级安全监督机构来评审;二级需要省级安全监督机构来评审;三级需要市级(地级市)安全监督机构来评审。

『捌』 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是什么

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
1、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2、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其严格遵守,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5、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生产设备设施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7、作业安全。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8、隐患排查与治理。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可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9、重大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0、职业健康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应急救援。 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 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玖』 什么是安全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为了使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深入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细化各种设备设施管理。企业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电气、消防、机械设备;危险物品设施;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细化到人,严格管理。

三是优化生产作业环境管理。要求生产环境布局合理,通道畅通,照明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有严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