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孙小果是哪里的人
1、孙小果(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男,汉族,曾用名陈果、李林宸,云南省昆明市人,身高约1.9米,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
2、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3、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月24日,全国扫黑办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6月4日,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进驻昆明。
4、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5、2019年11月6日至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获刑二十五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2月23日,云南高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6、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贰』 孙小果是哪里的人
孙小果是云南省昆明市人。
孙小果(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男,汉族,曾用名陈果、李林宸,云南省昆明市人,身高约1.9米,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孙小果判处死刑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叁』 孙小果最终怎么判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一、判刑结果
1、认定被告人孙小果2010年4月11日释放后又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3、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4、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5、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6、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孙小果犯罪的事实
1、强奸的事实
2、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的事实
3、寻衅滋事的事实
三、孙小果案件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
1、对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2、对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3、对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4、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5、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7、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8、对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9、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0、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1、对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12、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13、对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4、对云南省第一监狱指挥中心原民警周忠平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5、对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16、对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原民警沈鲲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17、对云南省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8、对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9、对昆明玉相随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冯云以行贿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肆』 从死刑再到死刑,孙小果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孙小果于1995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又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伍』 从死刑再到死刑,孙小果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从新中国开始,孙小果从死刑到活着再到死刑真的是第一例,因此备受人们关注。虽然有很多网友听过孙小果的案件,可是对于其中涉及的过程和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今日,小编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下孙小果案件的始末。
最终的结果是如何处理的?
总体来说,虽然让孙小果又多活了那么多年,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大快人心,而这一次判处死刑是真正的死刑。
因为法律永远是公平的,对于犯罪分子最终会受到相应处罚。对于这件事情也已经追溯到孙小果审理案件期间,甚至有高达100多人因此事受到处罚,对于涉案人员情节较为严重的都被处以两年或20年有期徒刑不等。
『陆』 孙小果执行了吗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执行死刑,扫黑除恶让正义终被伸张。
多年来一次次为孙小果枉法脱罪的孙鹤予、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
梁子安、罗正云、刘思源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为了让孙小果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减刑,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荒诞的一幕:由省一监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监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专利发明出来了,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为了排除阻力,让虚假专利顺利通过审核,李桥忠、孙鹤予又费尽心思把孙小果从省一监调换到省二监服刑,在云南省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黑恶之徒再难脱身法网!
扫黑除恶让正义终被伸张
法律成了枉法者手中的“橡皮泥”,造成黑恶之徒脱身法网继续危害社会。为尽快依法彻查孙小果案真相,全国扫黑办在中央督导的基础上,又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多次赴云南指导推进案件侦办。
『柒』 孙小果为啥判死刑 孙小果为什么判死刑
1、云南省高院再审查明,1997年4月至6月期间,孙小果以劫持、威胁等方法控制被害人,并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对一名17岁和两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一名未满14岁的幼女实施强奸。
2、孙小果所犯强奸罪具有公共场所劫持和强奸妇女多人等两个特别严重情节,并具有当众强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奸未成年少女及幼女(其中有两人系在校学生)、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情节,孙小果的强奸犯罪已达到1979年刑法判处死刑的量刑标准。
3、同时,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令人发指,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孙小果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致伤三名被害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4、孙小果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属于罪行严重、罪大恶极。
5、云南省高院根据其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犯罪主观恶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价后,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