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新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
你好,按照《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散誉职工冲让段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提取方式及金额方面,《通知》规定:
1、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2、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滑蠢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次通知的发出是为了支持当地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如果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持子女购房,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B.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有七大用处:一、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也可提取并尺搭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金额,城市中只有大修住房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三、租房可使用公积金;四、父母给儿女购房可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六、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七、当绝拿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时,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偿还住房贷款本困桐息或者支付超出规定比例的房租。
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以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C. 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吵者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斗渣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升雀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前缺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慧销辩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岁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D. 天津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缴纳比例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清运。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缴纳比例具体如下答渣梁: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注意: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职工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一、缴存比例、降低和缓缴政策维持不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或12%,企业等其他单位仍为在5%-12%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以在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梁帆讨论通过后,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基数及上下限例行调整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的规定,拟自2021年7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调整为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相对于2019年未作调整,仍为2050元,拟维持缴存基数下限2050元不变。
缴存基数上限。住建部等部委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拟将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9730元。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第十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构成,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在招用或者调入年度内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的,缴存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E.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
一、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通用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樱简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集中指缓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脊逗裤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5)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二、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三、个人可以交公积金吗一般来说,公积金只能以单位名义缴存,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说,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单位办理。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可以交公积金的政策,以哈尔滨为例,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个人缴存者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在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在其他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的个人缴存者,不得再重复建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或缴存人上一年度平均纳税收入核定,每年可调整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进行变更。缴存比例按照不低于8%、不高于12%执行。月缴存额不得高于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上限。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F.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如下: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二答档、 公积金提取 流程 1.专业代理老举春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 2.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 3.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侍耐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 4.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 房管局备案 ,正规交税》; 5.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公积金提取表本人 身份证原件 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G. 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具体如下:
1、缴存基数:
(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启州悉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2)自2022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悄乎高不得超过25539元。
2、缴存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迹型、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H. 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2
公积金政策:
纯公积金首套二套认定方式
首套:
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
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
二套:
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
不予办理:
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
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二、贷款利率调整:
五月中旬开始,贷款政策倾斜首套客户。
5月15日,首套利率可以降20个基点。
5月17日下午,天津大部分银行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4%(lpr-20基点)。
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45%,降低15bps,首次一年期未调整只调整五年期。
首套利率4.25%,二套利率5.05%
首套房贷利率从4.9%降到了4.25%,降了65个基点。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枯携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芹败改2022〕3号),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
1、职工连续足额缴嫌判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I.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做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办理。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枣斗困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办理销凯相关手续。
二、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凳念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