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海警归什么部门管
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
2018年6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
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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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之前,在中国5000多年的社会发展变迁中,从来没有中国海警。中国海警是2013年才诞生的新生词汇。
根据媒体2013年3月10日的报道,国务院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推进海上统一执法,将当时的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注意,此时宣布的中国海警局只是“名义”上的,而没有实体。实体是国家海洋局,仅在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时,才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公布,明确了国家海洋局的11个内设机构,海警仅为其中一个(海警司加挂海警司令部、中国海警指挥中心)。
《通知》明确的国家海洋局职责为:
1、负责组织拟订海洋维权执法的制度和措施,制定执法规范和流程。
2、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维权执法活动;管护海上边界,防范打击海上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海上安全和治安秩序,负责海上重要目标的安全警卫,处置海上突发事件。
3、负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的渔业执法检查并组织调查处理渔业生产纠纷。
4、负责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调查测量以及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等的执法检查。
5、指导协调地方海上执法工作。
6、参与海上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海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等。
可见,中国海警的一切行动应由国家海洋局党组决定。国家海洋局是母体,中国海警是子系。
在中国社会发展史上,海洋是戳痛人心的。闭关锁国导致了全面落后。两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甲午海战、日军侵华,侵略者几乎都从海上打来。
然而,农耕文明意识占主导地位的中国,海洋意识极为薄弱。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5年里,还没有专门管理海洋的部门。
直到1962年,国家科委海洋专业组在青岛召开会议,制定我国海洋10年发展规划草案时,与会的海洋专家才形成了共识:应当成立国家海洋局,统一管理我国的海洋事务。
1963年5月6日,由国家科委海洋专业组组长袁也烈,副组长于笑虹、刘志平和29位国内海洋专家探讨了成立国家海洋局的必要性和具体工作任务。他们联名向党中央、国务院写信,建议成立国家海洋局。
1964年1月4日,国家科委党组向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写报告,再次建议成立国家海洋局,并提出了国家海洋局的职责任务。
当天,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也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建议:“在国务院下设直属的海洋局,其性质和国家气象局、民航局相仿。这个局由海军代管。”
1964年2月11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在国务院下成立直属的海洋局,由海军代管。”同年3月,海军党委决定成立以海军副司令员赵启民为组长、刘志平等5位同志为成员的筹建国家海洋局领导小组。
7月22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24次常委会批准在国务院下成立国家海洋局。10月31日,国务院任命海军少将齐勇为国家海洋局局长。
国家海洋局建立初期,齐勇走访了国内最知名的一些海洋学家,形成了组建思路:国家海洋局对应海军司令部,下设北海、东海、南海3个分局分局对应舰队,海洋调查大队对应海军基地,海洋研究所对应中科院等科研单位。这个构想得到国务院批准。
于是,第二年(1965年),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分别在青岛、宁波、广州成立。
国家海洋局的成立使我国有了专门的海洋管理部门,奠定了海洋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沿海污染海洋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海域严重污染。时任国家海洋局局长罗钰如特别担忧海洋环境,在各种场合不断呼吁尽快为立法保护海洋环境。
1980年6月16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了海洋环境保护法起草小组。海洋环境立法步入了快车道。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叶剑英委员长发布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号令,宣布于1983年3月1日生效。
为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真正落到实处,在起草《海洋环境保护法》时,国家海洋局就考虑建立一支队伍,专门对我国300万平方公里海域进行监视、监督、执法等,保护海洋环境。
经过多次开会研究、讨论,国家海洋局决定,组建中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船队。这支具有海洋特色、机动性强的执法队伍简称为“中国海监”。
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当天上午,“中国海监11”“中国海监41”和“中国海监71”3艘崭新的海监船分别从青岛、上海和广州的码头起航,到黄海、长江口和珠江口巡视。
巡视人员每人带着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在检查用海户时,主动向他们讲解有关内容和中国海监的工作职责。
中国海监船首次巡航后,队伍不断壮大。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分别成立了巡航监视队。国家海洋局又成立了国家航空遥感大队,购置了两架“Y-12”型飞机。
彭真非常关注中国海监队伍的成长。在他1983年6月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国家海洋局的许多同志都想请他为中国海监题词。
1984年,国家海洋局打报告,请彭真同志为中国海监题词。两天里,彭真认真写了一卷“中国海监”样字,任挑选使用。
1986年,国家海洋局设立巡航监视处,中国海监纳入该处管理。国务院批了2900个编制及海监人员服装,为中国海监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1999年1月13日,中国海监总队作为国家海洋局单独的内设机构在北京成立。从此,海监队伍形成了由包括中国海监总队在内的,北海、东海、南海海区总队和沿海省、市、区海监总队组成的共15个总队,以及106个支队、204个大队。中国海监的队伍体系日臻完善。
2013年7月22日,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正式挂牌,已悬挂14年的中国海监总队牌匾被取下,换上了崭新的中国海警局牌匾。海警部队主要负责海上救助、海上治安管理和海洋维权执法,由现役人员和非现役人员组成,现役人员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