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没有查出来
被撤销证券服务许可后,中磊IPO项目、常年年审、新三板、债券涉及的90个项目,将全部被更换事务所,其中大部分项目已经随着流动的人员到达新所。中磊再次考问中国会计界的职业良知和职业操守。从中磊所的‘没落’来看,它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90项目全线叫停
5月10日,证监会处罚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当天,中磊河北分所官方微博发文章感慨:“一个人害了一个事务所,一个人砸了800多人的饭碗。”
据了解,应监管层最新要求,不管是IPO项目,还是新三板、债券承销项目,凡所聘审计机构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被要求一律替换。
统计显示,截至5月24日,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的共有12家拟IPO公司、44家上市公司,这些项目必须全部更换事务所,不仅如此,中磊此前审计的19个新三板项目、15个债券项目,合计90个项目将被要求全部变更事务所。
日前,泰豪科技已经将审计机构换成了大信。公司公告称,通过了聘请大信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2012年的审计报告是由中磊出具的。
除了转入大信之外,中磊旗下也有团队转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日,河北宣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关注到证监会官方网站关于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决定解聘中磊,改聘利安达。这也成为首家明确说明因“中磊失职”而宣布改聘的公司。
此外,中南建设、三聚环保、长春高新、中江地产、成城股份、江中药业、长百集团和丰林集团也已发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原因为:“因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原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执业团队拟整体转入某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聘任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而12家拟IPO公司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在拟IPO排队企业中,由中磊所王越担任签字会计师的有两家,分别是广西华锡集团、深圳中航信息科技产业。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向记者透露,因为万福生科造假一事在去年被曝光,深圳中航在今年年初已有预感,会计师事务所也提前向中航打招呼,提醒做两手准备,目前股东正在考虑换一所规模更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四大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还有中矿资源勘探、江西3L医用制品等多家拟上市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均已经在开展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而找新的审计机构进入也意味着公司此前的审计费用“打了水漂”,所有的审计费用都要重新支付一次。
合伙人制度风险难控
从会计师事务所分分合合的江湖来看,在遭处罚后合伙人选择带项目“跑路”,主动“被吸收合并”似乎成了会计所“金蝉脱壳”的潜规则。
今年2月27日,因“绿大地事件”,昔日的华南第一大所深圳鹏城事务所被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而在事发半年前,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就被国富浩华吸收合并,大部分从业人员和业务进入国富浩华,最后留一个空壳公司给证监会处罚,即使撤销其证券业务资格,在行政法律责任上也仅仅是“走形式”。
如今,随着中磊部分工作人员的离职和审计项目的流失,中磊事务所已被一分为三,主要被三家事务所瓜分。其山西分所和江西分所在最近两三个月内并入大信,上海分所并入利安达,广东分所在一周前并入中兴华富华,行动踪迹亦步鹏城后尘。
这种“金蝉脱壳”的方式并不能一劳永逸。会计师事务所的江湖中充满了各种惊人的“巧合”和“轮回”。
“绿大地出事,鹏城所有人投奔天健所,没料到天健所最近又栽在了海联讯的手里;万福生科出事后,中磊所中有人投奔大信所,没料到天能科技又把大信所给带沟里了;中磊所也有人投奔利安达,没料到华锐风电和天丰节能又出事儿了。一旦这些公司相应问题被坐实,负责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恐怕也要遭到严惩,恐怕又会有第三个、第四个鹏城或中磊产生。”一名资深会计师如此感叹。
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利安达内部也已开始分裂,有一个合伙人带旗下团队去国富浩华;另有合伙人带团队去中瑞岳华,剩下的继续留在利安达。
在业内人士看来,证券服务许可的取消大伤会计师事务所元气,“算中磊比较倒霉,没有享受到短期停业的‘待遇’,直接被开除了。好在会计师可以换阵地,合伙人受的影响不大。”上述资深会计师表示。
据其介绍,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的是合伙人管理模式,有的合伙人在具体操作中会搞类似“包工头”的模式。即项目接过来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公司的审计业务,有“包装”需求的公司还可以跟合伙人设立的咨询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在审计费用之外,公司还要支付咨询费。“当然,这个‘包装’不一定是指造假,有的财务数据在规则之内是可调的,当然,也不排除有造假的公司。”
而从实际处罚的情况来看,对会计师的惩处,行政责任偏多,但缺乏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追究。在万福生科事件中,签字会计师受到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这在历史上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
“这几乎是违规‘成本’的上限,缺乏威慑力。”在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素梅看来,证监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仍然太轻,“像金蝉脱壳这样的做法会导致整个行业产生侥幸心理,被撤销证券业务资格的团队早已‘整体转入’其他事务所,使得处罚无法落到实处。”
所以说,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业务资格并非万事大吉,怎样避免“重复同样的故事”才是根本。对于如何减少同类案例的发生,中银律师事务所刘素梅律师建议,既要加大对失信主体的处罚力度,又要追究合伙制度产生的连带责任,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控,减少利益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