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09十大悲情人物
“开胸验肺”、“钓鱼执法”、“躲猫猫”、“偷菜”……太多奇怪的新词汇了。它们的背后,那些被突然改变的命运,那些被突然扭转的轨道,在金钱与命运、正义与良知的纠结中,演绎着现实的无厘头。
唐福珍
公元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面对全副武装的城管执法人员,面对豪迈的拆迁机器,47岁的女人唐福珍站在自己家的屋顶上,往自己的身上浇满汽油,在众人的惊呼之下将自己点燃,一瞬间,她成了一个火炬。痛苦挣扎16天后,唐福珍在医院逝去。
很多人是看了凤凰卫视的《冷暖人生—唐福珍其人》才知道,原来她长得那么美丽,美得让人热泪盈眶。
她以最极端和最刚烈的方式想保护自己家的房子,但即使浴火自焚,她的房子还是被夷为了平地。
她本来是个富足的企业主,即使没有了房子,她依然可以过得很富足。有人发问:这是何苦?或许,唐福珍的行动再次证明,有些东西是不可以计算的,比如天理和尊严。哲学家说,这是人性中最高贵的元素。
孙中界
2009年10月14日,是这位19岁的河南小伙子第二天上班,因为他用公司的面包车好心搭载了一名陌生路人,没想到遭遇的却是“钓鱼执法”。公司的面包车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扣车。之后,他一气之下拿起菜刀,砍下了自己的左手小指,以证清白。
10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称: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核查,“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钓鱼’执法问题”。
孙中界的手指换来的是汹涌的民意与媒体的关注。终于,10月26日,上海市政府认定,浦东新区发生的孙中界事件为“钓鱼”式执法,区政府将终结此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闵行区发生的张晖事件执法取证不正当,区政府将撤销原处罚决定。
“钓鱼执法”引发了2009年最广泛的公众讨论。大家都在思考,如果一个公权力不是在保护人,而是在陷害人,那它成了什么?
孙中界冤屈得以昭雪后当场落泪
张海超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从2007年开始,他持续感觉身体不适,后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效”。而有职业病认证资格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却不是“尘肺”,达不到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职业病待遇所需要的诊断结论。无奈之下,张海超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确实是得了“尘肺”。
何为“下下策”,这就是!这是何等无奈的抗议与呻吟?在奴才和暴民之外,又多了一种选择:自残。
煤老板
人们说到山西人总是想到煤老板,加长悍马和在北京一买一栋楼是他们的标志形象,但这一群体正面临“灭绝”。
2008年,《关于加快推 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出台,要求到2009年底前,山西省将完成全部的煤矿整合,煤企数量将从2200个减少至130个。 到2010年底,山西的国有大集团大公司矿井数将占到全省的82.1%,产能占到全省的84%。很显然,用不了多久,煤老板的数量将很快低于大熊猫的存栏数。
不必讳言,有一些煤老板的确带着太多的市场原罪与道德瑕疵,但这绝不意味着抛弃市场秩序就拥有天然的正当性。人们确实谴责了黑心小煤窑,但并没有要求用一个国企独大的市场来代替它。或许有一天,当一个个蛮横霸道,随便涨价,比煤老板危害更大的垄断“煤老虎”出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时候,人们还会怀念煤老板。
涂序新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是历来激励学子们拼命苦读的动力所在。然而,洋博士涂序新的悲剧给这种期盼泼了一瓢冷水。
9月17日,海归博士涂序新跳楼自杀,年仅32岁。从少年时代到青年时代,涂序新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保送进入清华大学水利系,全奖学金就读于美国西北大学土木工程系,6年后拿到博士学位,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两年。今年6月,他作为浙大引进的学术骨干回国工作。
涂博士蜗居在57平米的浙大教师公寓,月租2000元左右。每个月在扣除房租后,他到手的收入是2000多元。有人算过,按这个收入,他如果要在杭州买一套像样的房子,差不多要攒一个世纪。
高校学术资源日益行政化,也让涂序新感到无奈,他在遗书中留下这样一段话:“国内学术圈的现实:残酷、无信、无情。”
李荞明
很多人不知道李荞明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躲猫猫”。是的,李荞明就是那个“被躲猫猫”的人。
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今年1月30日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 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关于事件经过,晋宁县公安机关这样解释:李荞明在看守所里放风的时候,跟狱友一起玩“躲猫猫”,撞到墙上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
随即,这条新闻迅速蹿红网络,网民的强烈质疑也立刻扑来。“躲猫猫”一词被网友们评为年度最新网络雷词。
2月1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调查委员会,并邀请15名网友代表参加,调查事件真相。这在全国是第一次,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也因此成为网络红人。2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正式公布结果,认定“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一案,是一起发生在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随后,相关负责人3人遭撤职,1人遭辞退。
事后,很多人发问,如果没有网络,真相会不会“躲猫猫”?
荆州救人大学生团体
2009年11月24日,在荆江地段江边,一群长江大学90后大一学生用他们的生命演绎了一段英雄救人的故事。当时两名十二三岁男孩不慎溺水,十余名不习水性的学生立刻组成人梯救人,但因其中一女生体力不支,松开了手,人梯断链,自她以后9名学生落水,顿时救命声一片。此时恰遇冬泳队的三名六十来岁老人,经过他们奋力营救,最终救起了六名学生,其他三名学生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溺水牺牲。
大学生救人牺牲,可歌可泣。同时爆出的“天价捞尸费”,更是将此事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黑心打捞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还趁机索要天价捞尸费,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而数次中断打捞,严重违背社会公德,遭到了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现场收取3.6万元费用的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因额外向学校索要烟和矿泉水“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邓玉娇
野三关、邓玉娇、邓贵大,这些名字让人想起演义小说。然而在2009年,发生在柔弱女子邓玉娇身上的故事,就像一部演义小说。
2009年5月10日晚,当地小官员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冲突中邓玉娇用水果刀将邓贵大刺死。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邓玉娇刺官案引爆了舆论,在各方高度关注之下,巴东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为案发后主动投案,再加上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邓玉娇经历了幼年父母离异、少年父亲去世、中学辍学的坎坷命运,再加上案件产生的心理阴影,她将如何继续工作和生活仍令人堪忧。
杨元元
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的在读研究生杨元元,在刚刚走到30岁的当口,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将身体吊在宿舍卫生间水龙头下,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有着贫困的过去,六岁丧父,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至今仍未有过完整爱情。2002年从武大名校本科毕业,却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被学校扣留毕业证五年,2009年她考取了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从武大本科到海事大学读研,她一直跟妈妈共住在学校宿舍里,就在她轻生的前几天,11月21日,海事大学校方开始禁止其妈妈继续居住学校宿舍,而他们又没有足够的钱租住房子,其妈妈被赶出去后甚至在学校操场过夜。
最后一次和母亲谈话时,她叹息“知识不能改变命运”。 这成了她最有名的一句遗言。
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的社会流动已经变得极为困难,底层青年的奋斗翻身机会,已经很小了。杨元元的叹息,是时代的叹息。
徐宝宝
徐宝宝来到世间只有5个多月,在父母亲人眼中,他是心头肉,但在无良和失职的医生看来,他命如草芥。
2009年11月3日,南京五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因为高烧、眼眶肿胀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早晨不治身亡。
据家属称,他们曾多次向医院反映患儿情况恶化,甚至跪求救治,但值班医生却玩起“偷菜”游戏、睡觉,没有及时救治婴儿,导致其无法得到及时抢救。而南京市卫局通报该院不存在医护人员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并认为医院针对蜂窝组织炎的治疗相关措施已实施,抗菌素使用得当,对患儿抢救措施是合理的。
“偷菜医生”蹿红网络之后,终于得到了高一级领导的关注。之后,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真相进行探究。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证实了宝宝母亲三次下跪求救,并动用保密部门特殊软件还原上网记录,证实了值班医生毛晓确在当晚玩QQ象棋游戏。同时医院的诊疗措施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11月12日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宣布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⑵ 暴力抗法的相关事件
1、2005年以来,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遭遇暴力抗法400多起,460名队员受到人身伤害,有21人因遭遇暴力抗法重伤,1名协管员身亡。
2、2006年初至9月,北京市城管队员与商贩发生冲突,城管遭遇暴力抗法事件76起,共89人受伤,1人死亡。
3、2006年6月1日,广州。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城管执法队在清理某路段的烧烤档时,与十几名男子一度发生激烈冲突。十几名大汉有的手拿斧头,有的持木棍站在路中,还有人准备引燃煤气瓶。警方紧急出动防暴警察赶来处理才将事件解决,此时道路封锁已达3个小时。
4、2006年6月18日,石家庄。据《燕赵都市报》报道,石家庄市桥西城管大队4中队的执法人员清理占道早点摊位时,与摊主沈某发生争执。沈某用水瓢从滚烫的油锅中舀起一瓢热油泼到城管队员冯瑞亮脸上。造成冯瑞亮2度烧伤。
5、2006年7月1日,福州市。据《东南快报》报道,该市鼓楼区城管执法局某中队6名队员遭遇不法摊贩暴力抗法,包括中队长在内的两名执法人员被捅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昏迷4小时。
6、2006年7月7日,据《安徽市场报》报道,当日上午,安徽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市某处实施劝导拆迁时,有人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其中一人手持利刃追砍城管人员。综合支队法制室主任高建国被连刺数刀,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三大队另外两名队员因公负伤,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7、2009年12月3日《武汉晚报》报道,11月13日清晨,成都金华村发生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自焚”以死相争,却未能阻止强拆队伍,11月29日,唐福珍因伤势过重身亡,其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对事件过程,双方各执一词,地方政府将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2014年-2015年相关案例
案例1
深夜醉酒后到女友家闹事
被警方带走砸派出所咬民警
2015年4月23日晚,6瓶啤酒下肚后,心情不好的麦海陆(男,现年35岁,中专文化,海口人)到海口一民宅找女友阿蓉。当时已是晚上10点40分左右,阿蓉的家人不敢开门,拨打110报警称有人醉酒闹事。
海口公安局琼山分局云露派出所民警匡警官带着一名协警及巡控大队警员赶到现场,向麦海陆表明警察身份,并询问相关情况。麦海陆拒不配合,拉扯协警衣服,咬民警小腿、右手,暴力抗拒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民警将麦海陆制服并将其带上车。在车上的时候,麦海陆仍不安分,甚至踢坏了巡控车的隔离玻璃。
麦海陆被带回云露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麦海陆先后打坏派出所里的椅子、办公桌等办公设施。经司法鉴定,匡警官右小腿的损伤属轻伤二级,巡控大队警员被咬伤的右手属轻微伤。经海口琼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琼山区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麦海陆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案例2
KTV里围堵殴打民警并抢枪
6名湖北男子妨害公务
2014年11月16日21时许,湖北籍男子曹锐、余辉、胡盼、卫平、张峰、熊沙沙等6人在海口市海垦路某KTV包厢内唱歌喝酒,为曹锐庆祝生日。期间,因自带酒水问题,胡盼与服务员周某发生争执,后周某主管向公安机关报警。
海口市公安局海垦派出所民警张警官根据海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身穿警察制服前往该KTV执行公务。张警官走到该包厢门口被曹锐拦截、阻挠,余辉见状从包厢冲出来直接踹了张鹏两脚。接着,曹锐、胡盼、卫平、张峰、熊沙沙等人也先后从包厢内出来围堵、推扯张警官,张峰还在一旁谎称“警察打人”。之后,张警官挣开包围撤退至包厢二楼与三楼楼梯拐角处,又被曹锐等人围堵殴打。接着张警官准备鸣枪示警震慑曹锐、余辉等人暴力抗法,曹锐、余辉等人仍然对张警官进行殴打并抢其手上的枪,后余辉在手枪击发一枪后将张警官的枪抢走。随后,曹锐、余辉等人先后逃离,熊沙沙将警官的配枪交予KTV前台工作人员保管。经法医鉴定,曹锐、余辉等人妨害公务至张警官左中指开放性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属轻微伤。
2014年11月23日,曹锐、余辉、胡盼、卫平主动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投案;同月25日,熊沙沙、张峰主动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投案。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曹锐等6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
案例3
男子吸毒致幻殴打父母
民警前来处置他持钢管追打
2014年9月15日上午10点,海口市新埠岛一名退休老人报警,称儿子洪家荣(男,现年34岁,海口人)在家吸毒,产生幻觉后殴打他及妻子。
海口新埠岛边防派出所民警严警官、韦警官接警后,应老人的要求,来到洪家荣家中,试图将洪家荣带到海南安宁医院治疗。但是洪家荣一见民警进入房间,就拿起一根钢管攻击民警,在民警拿出警棍时,情绪激动的洪家荣突然挥舞手中的钢管,逼迫民警退出房间后,洪家荣仍拿着钢管隔门追打民警,并拿木块投掷民警。严警官的后背被木头击中,破皮红肿。
不久后,另外两名民警赶到,将洪家荣制服。目前,海口美兰区检察院以洪家荣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该案仍在审理中。
案例4
小伙喝多了大喊大叫
民警执法时被打耳光
喝多了的王文泽(男,现年21岁,海南万宁人)对着前来处警的民警挥出重重的一巴掌。这一巴掌,加上其暴力抗法的行为,给他换来了6个月的刑期。
2015年1月18日凌晨2点50分,海口市公安局蓝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海口市蓝天路海府路省气象局门口闹事。闹事的正是王文泽,他醉酒之后,走进省气象局保安值班室旁一间正在装修的房间内大喊大叫,不肯出来,影响他人休息。民警进入房间后,向王文泽表明警察身份。不料,王文泽冲过来,大喊“警察了不起啊”,并朝着民警的脸部打了一巴掌。经鉴定,被打了一巴掌的民警右脸肿胀,损伤属轻微伤。最终,打人的王文泽获刑6个月。
案例5
非法拉客电动车被扣
拉客仔掐执法人员脖子
骑电动车非法拉客被交通执法人员拦住后,非法拉客的符光义(男,现年34岁,海南儋州人)眼看电动车要被推走,情急之下竟冲过去掐住两名执法人员的脖子。日前,海口琼山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符光义提起公诉,该案已进入审理阶段。
2014年10月28日9多,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某大队梁队长带领执法人员王某、陈某等人在府城高登东街与琼州大道交叉路口一间交通岗亭处查处电动车违法经营行为时,发现非法拉客的符光义,并将其拦住。之后,王某将《道路运输证据等级保存决定书》告知符光义,并将电动车推到停车场。符光义挡住车头,不让执法人员离开,并冲过去用手掐住陈某、梁队长的脖子。符光义被推开后,梁队长报警。
见梁队长报警,符光义打电话召集老乡麦某(取保候审)赶到现场,麦某到现场起哄闹事,造成多名群众围观,阻碍交通。在海口文庄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符光义、麦某仍不愿配合,在民警欲将其带离现场时,咬住民警手臂致受伤流血。经鉴定,符光义在本案作案时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具有限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官说法
暴力抗法或导致犯罪
对执法结果不服可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反映
妨害公务罪,就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近年来,暴力袭击、威胁甚至伤害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了实际执法效果。海口办案检察官分析了这些妨害公务案件,他指出,海口目前的妨害公务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从妨害公务的主体和对象看,妨害公务者多为年轻男性。例如,美兰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5件案件9名被告人全部为男性,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暴力抗法针对的对象已不仅限于执法的公安民警,其范围正在向城管、交警等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均系在一般行政执法中遭到暴力阻挠。
2、行为表现上,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人抗拒管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中不乏因情绪失控导致过激行为,案件多具有突发性和暴力性,执行职务人员较难预测这类犯罪的发生、发展趋势,因而缺乏足够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3、从作案手段来看,暴力居多,并造成执法者不同程度人身伤害后果。由于多数犯罪嫌疑人是以实施暴力抗拒执法,往往导致执法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伤情。
4、原因方面,行政管理相对人中有些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在发生违章被处理后,往往由于对事件的性质缺乏主观认识而肆意放纵自己的言行,试图通过暴力行为抗拒执法,发泄不满,使一些很小的事件被激化为妨害公务案件,最终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受到法律严惩。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对妨害公务构成犯罪存在法律盲区,对抗拒执法的严重性缺少根本认识,因而一旦行为偏激就会发展成为犯罪。妨害公务的犯罪案件对社会危害较大,为了遏制和预防这类犯罪的发生,检察官建议大家要正确对待和配合行政执法,即使对处理结果不服也可以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反映、申诉,养成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不仅懂法、守法,更要护法、拥法,避免出现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产生负面看法甚至不愿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