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孕产妇死亡定义
妇女在妊娠期至产后42天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㈡ 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是什么
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病、子痫 产褥感染系指分娩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感染,引起局部或全身的炎症变化。 胎儿娩出后24h内出血量超过500ml者为产后出血。产后出血发病急,短时间内阴道大出血可导致休克而危及生命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中最严重的并发症,是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尤其在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间是全身血液循环改变最大与心脏负荷最重的时期,常常因为心脏不能负担而发生心力衰竭.在整个妊娠期,血容量要比未孕时增加40%~50%,而妊娠32~34周左右达到最高峰,由于妊娠时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移位,增加了右心脏的压力,大血管曲屈,这些因素的变化都增加了心脏的负担,可促成心力衰竭,严重时可危及产妇的生命 子痫是妊娠24周以后,或正值分娩,或分娩后一两天内,孕妇忽然发生颈项强直,牙关紧闭,目睛上视,口吐白沫,四肢抽搐,不省人事,少时自醒,醒后复发的病证。又称妊娠痫证
㈢ 孕妇死亡的原因有哪些
1、产后出血为产妇重要死亡原因之一,在我国目前居首位。引起产后出血的原因有:宫缩乏力、软产道裂伤、胎盘因素及凝血功能障碍四类。 2、剖宫产引起的连锁不良反应。 3、产褥感染是指分娩时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感染,引起局部和全身的炎性应化。发病率为1%~7.2%,是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4、严重的妊高征,病因至今尚未阐明。 妊高征好发因素及主要的病因学说简介如下。 1.妊高征的好发因素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妊高征发病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①精神过分紧张或受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②寒冷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 ③年轻初孕妇(40岁); ④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 ⑤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者; ⑥体型矮胖者,即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cm)2x100)>0.24者; ⑦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葡萄胎等)者; ⑧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高征史者 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不清楚可以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