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哈尔滨信恒现代城的老板是谁
信恒现代城隶属于信恒集团,董事会主席也就是老板姓王,叫王文襄。
㈡ 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怎么回事
黑龙江亿万富豪雇凶杀人伏法 心态扭曲酿悲剧
2011年09月04日02:36京华时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1日,原黑龙江信恒集团主席王文襄在哈尔滨被执行死刑。王文襄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司机,成长为一个拥有亿万身家、头顶政协委员等诸多光环的企业家,正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因雇凶杀人锒铛入狱,走上不归路。
黑龙江信恒集团原董事长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
与人结怨雇凶杀人焚尸
1997年,王文襄作为股东之一的哈尔滨信恒房屋土地开发公司正式成立,其后组建了黑龙江省信恒集团,成为拥有数亿资产的亿万富豪。
事业发展顺风顺水,可有件事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和钟益师的官司。法院审理认定,2001年12月,王文襄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与钟益师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东西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败诉,王文襄怀疑钟益师讹诈其钱财,与钟结怨。
2008年12月,钟益师又以赔偿损失、更换正式销售合同等为由将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再次诉至法院。
此举激怒了王文襄,他指使、雇用时任其秘书的白鹏绑架钟益师,并与白商量找人共同参与。白鹏遂邀约于毅(已判刑)参与犯罪,并应允事后给于20万元。
白鹏、于毅于2009年5月18日上午在钟益师家住处的停车场,采取用绳子勒颈部、捂压嘴部、捆绑双手等手段将钟益师放入汽车后备厢内,后驾车前往事先选定的砖厂,将已死亡的钟益师抬至废弃窑洞内,将钟的尸体焚烧。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年底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文襄、白鹏死刑,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10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从普通司机成为亿万富豪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王文襄还是哈尔滨木器制造厂的一名司机。九十年代中期,他与一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了新地小区,掘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几经周折,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的一条小巷里,记者找到了王文襄曾工作的木器厂下属企业哈尔滨哈木林产品工业公司。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只有少数留守人员。
据了解,原来企业工资和待遇都不错,有职工千余人、十个车间。王文襄是通过木器厂领导介绍,到企业车队当司机的。该公司负责人回忆,王文襄不是特别显眼的一个人,不太爱说话,干活挺认真。后来因为车的问题闹了点小矛盾,就调走了。
“刚来的时候,王文襄还是小伙子呢,人品不错,老实巴交的,不太爱说话。他住得远,天天坐通勤来单位,干活挺认真,经常跑长途也没有怨言。”原来曾在哈尔滨木器制造厂下属企业车队工作的李贵滨说。
与当年在木器厂工作时默默无闻不同,1995年后,王文襄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哈尔滨市房地产行业举足轻重的名人。有关专家认为,王文襄的雇凶杀人行为与心态失衡有关。王文襄从一个普通司机成长为拥有数亿资产、头顶诸多光环的亿万富豪,快速积累的财富、翻天覆地的地位变化,让其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
认为不冒险干不成大事
据一位黑龙江省青联委员介绍,2001年左右,他认识了王文襄,这时王文襄已经开始有一种类似暴发户的心态,喜欢“显摆”自己的财富,经常提起自己开发了多少楼盘、有多少资产。
“钱不是问题,关键是能干好。”王文襄雇凶时曾这样说。在王文襄的一份事迹材料中有这样一段话:认准的事就得干,并且一定要干好,不冒险干不成大事。这样的信条,让王文襄在事业的巅峰时期,做下这起雇凶杀人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成功人士’突然做下一些大案,偏离常规,这和他们奋斗的动机、最终的目标、人格的塑造有很大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说。
随着财富、地位的巨变,王文襄产生了盲目的“自信”,认为金钱可以“摆平”一切,“法律是为别人制定的,不会来惩罚我”。
与钟益师的官司中,王文襄输了官司赔了钱,觉得自己被钟和别人合伙“算计了”,为此一直耿耿于怀。钟益师再次起诉后,王文襄对其律师说:“只准赢,不许输。”他后来找到白鹏,让其“绑了”钟益师,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其实,即使之前的案件已经二审终审,王文襄仍可以继续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申诉。遗憾的是,他没有这样做。据新华社电
㈢ 信恒集团原董事长女儿
没有公布过。信恒集团,中国房地产200强企业,董事长为王文襄,为保护自己家人的隐私,并没公布过自己的家庭情况,也包括自己的女儿的信息,创建于1995年,经过持续稳步的发展,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已经成为集房地产开发业、配套服务业、热电服务业、商业流通业等产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㈣ 王文襄的社会事业
王文襄曾经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在1998年的抗洪救灾中,捐款、捐物150万元人民币,并在杜尔伯特重灾区捐资参与兴建了三所希望小学,其中一所被命名为“文襄希望小学”。信恒集团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综合开发办公室评为1998年度综合开发企业“抗洪救灾标兵单位”, 2000年6月,当得知黑河市要重新修建瑷珲历史陈列馆,以警示后人,不忘国耻,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他一次就捐款10万元人民币。2000年6月,王文襄以个人名义向哈尔滨市平房区平心镇中心小学捐款5万元人民币,以资助贫困学生上学,向哈尔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捐资8万元,2005年初,王文襄获悉哈尔滨市众多贫困大学生求学过程处境艰难时,他当即决定捐资100万元建立“大学生信恒基金”,为贫困大学生雪中送炭,为社会分忧解难。几年来,累计共向社会捐款600多万元。
雇凶杀人事件
2004年6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襄赔偿黑龙江省东西方公司建筑公司经理钟益师近1000万元,王文襄遂对钟益师产生不满。此后双方互相举报偷税犯罪,关系进一步恶化。
2008年12月,钟益师又因房地产更名等事由将信恒集团起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双方矛盾激化,王文襄遂产生绑架钟益师的念头。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王文襄与其秘书白鹏预谋,白鹏又向其友于毅提出绑架钟益师之事,于同意。遂由王文襄提供资金,白鹏、于毅购买了卡簧刀、电警棍、尼龙绳、胶带、桑塔纳轿车等作案工具,多次跟踪、踩点,以便掌握钟益师的活动规律。
2009年5月18日9时许,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彩艺邻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于毅和白鹏将钟绑架后将其放置于桑塔纳轿车的后备箱内,驾车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一废弃砖窑,见钟益师死亡后便购买汽油焚尸。这期间,白鹏、于毅将钟益师随身携带的4000元人民币盗走。焚尸后二人将绳索、刀、车辆等作案工具丢弃,桑塔纳轿车及牌照被公安机关缴获。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因长时间找不到被害人,但其车辆却一直停放在地下停车场,遂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录像中详细记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被害人家属迅速报警,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进行侦破。
5月25日,警方在北京市将王文襄抓获,次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白鹏、于毅同时抓获。6月24日,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9年12月8日审理此案。
被判死刑
审理查明:王文襄泄愤报复指使他人实施暴力 。
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被害人钟益师为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东西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西方公司),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被告人王文襄为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集团公司)。信恒集团公司败诉并给付东西方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00余万元。被告人王文襄与钟益师自此结怨。此后两人互相举报偷税犯罪,积怨日深。
2008年12月间,被害人钟益师再次起诉信恒集团公司。被告人王文襄对此更加怨恨,曾与其秘书被告人白鹏谈论并询问白:“让你绑架个人你能不能做到?”授意白鹏一个人做不了此事、“得再找人”,以及“钱不是问题”等。被告人白鹏允诺,并联络与其通过网络相识的被告人于毅,于毅积极表示参与。
2009年2月,被害人钟益师因合同纠纷又将信恒集团公司诉至法院。此间,被告人王文襄先后向白鹏支付数万元钱款,促白购得用于尾随钟益师的无照车辆、作案使用的尖刀、绳索和胶带等物。被告人王文襄还告知白鹏有关被害人钟益师的具体住址,与白鹏讨论作案地点的选择等。
2009年5月18日9时许,被害人钟益师从自家下楼步入停车场内,被告人于毅持其准备好的绳索上前套住钟的颈部,并与被告人白鹏共同将钟益师摔倒,于、白二被告人分别采取勒颈、捂嘴等手段,促被害人钟益师失去反抗能力。嗣后,二被告人将钟扔弃在汽车后备厢内,白鹏又以胶带封住钟益师嘴部等处,驾车与被告人于毅驶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砖厂。途中,被告人白鹏、王文襄经短信、电话联络,王获得“事已办妥”的消息。白、于在砖厂废弃砖窑的10号窑洞内,见被害人钟益师已经死亡,遂焚尸灭迹。被告人白鹏、于毅盗得钟益师随身携带的人民币4000余元,共同挥霍。5月22日,被告人白鹏、于毅来到海口市与被告人王文襄会合后,王再次给白近2万元人民币。后三被告人被警方捕获。 法院认为:三被告均系故意杀人犯罪主犯
针对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所采信的证据,哈市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襄不但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故意,而且客观上具有引起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
被告人王文襄教唆他人犯罪,即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考虑到其提起犯意,授意和催促被告人白鹏、于毅具体实施犯罪、完成犯罪意图,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严惩。
被告人白鹏、于毅是犯罪的具体实行犯,二人犯罪行为的结合直接造成被害人钟益师的死亡后果。白鹏纠集他人与其共同犯罪,于毅在犯罪中首先使用绳索套住被害人颈部,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之主犯。
另查明,因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47293.45元。根据致害的原因比例,被告人王文襄应当承担全案经济损失的50%;被告人白鹏、于毅各承担全案经济损失的25%。三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王文襄、白鹏死刑 于毅死缓
被告人王文襄为泄愤报复而指使白鹏、于毅实施暴力,且在共同犯罪中杀死一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被告人白鹏有暴力犯罪前科,经教不改,又纠集他人共同实施暴力犯罪,其罪行极其严重,亦应依法严惩;被告人于毅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直接实施具体加害行为,其罪行亦属极其严重,考虑到于毅确系被纠集而参与犯罪,其虽为主犯但与被告人王文襄、白鹏尚有区别,在量刑时应予考虑,对被告人于毅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另外,被告人白鹏、于毅又犯盗窃罪,数罪应并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文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白鹏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于毅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三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4万余元。
黑龙江原政协常委王文襄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哈尔滨9月1日电(记者梁书斌程子龙)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王文襄、白鹏故意杀人案,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终结,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日依法对王文襄、白鹏执行死刑。
㈤ 王文襄的个人荣誉
王文襄同志先后荣获“中国经济人物百名杰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黑龙江省光彩企业家”、“黑龙江省十大杰出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
成就他所创建的信恒集团现有1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涉足房地产开发业、配套服务业、热电供应业、商业流通业等领域。集团总资产12亿元,2001年至2004年累计纳税7400万元;累计向社会捐款600多万元。现在,信恒集团已成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