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长春新区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6〕3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设立长春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长春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把长春新区建设成为创新经济发展示范区、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引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重要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新区管理方式,扎实稳妥推进长春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长春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推动新区探索实施“多规合一”,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长春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长春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设好长春新区,对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深化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进长春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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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级新区”
网络: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国家级新区是中国于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国家级新区成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改革的新区。
简单的说,1992年10月成立的上海浦东新区是第一个国家级新区,随后,直到2005年10月第二个国家级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立,随着这两个国家级新区的大力发展,引起了全国各地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重视,截止长春新区成立,目前国家级新区总数达到17个。其中,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3个,另外两个分别是2014年6月成立的大连金普新区和2015年12月成立的哈尔滨新区。
千万不要因为我们东北三省都获批成立了国家级新区,就认为这个很容易,有新闻统计,仅省级“两会”期间提出申报国家级新区的区域就有九处之多,而国家级新区审批通过的数量也仅在14年和15年有所增加,每年有5个国家级新区通过审批,此前的2013年数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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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包含哪些区域?
目前,官方尚未发布长春新区的具体信息。但是,小编综合此前的新闻报道,还是可以发现关于长春新区的一些信息。
2015年12月5日,长春市副市长、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管委会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孙亚明前往位于上海某公司考察的新闻通稿中,明确提出“长春新区即将升级为国家级新区”。
2016年1月8日,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专家论证会。会议结论部分有这样一段阐述“规划定位上抓得准,规划制定的总体发展路径,由示范区升级为国家级新区,进而争取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目标清晰、定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