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石油蒋吉敏
中国石油蒋洁敏,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阳信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5年10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事件:
2013年9月1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国资委斗戚或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原副书记蒋洁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6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蒋洁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蒋洁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蒋洁敏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的处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2015年0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洁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洁敏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4月13日8时30分,汉江中院一审依法公开仔迅开庭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中空伍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2015年10月12日,湖北汉江中院公开宣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㈡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反腐述评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一年多来,我们党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有力抓手,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呈现高压态势
从陈柏槐、郭有明到许杰、戴春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到半个月时间,四名高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反腐败持续挥出重拳。
据统计,2013年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9万件,同比增长13.5%;立案11.8万件,同比增长10.1%;结案10.2万件,同比增长12.6%;处分10.8万人,同比增长7.6%。
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的特征,反腐倡廉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解决这些问题充满期待。
为此,我们党表明了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3年一年多来,惩治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一年多来,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等人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已被查处。
一年多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有效严肃的查处,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震慑力得以发挥,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得以彰显,腐败蔓延的势头得以遏制。
一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上半年,各地认真核实有具体线索的群众举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组织处理4226件。
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如今已实施满一年。
中央纪委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
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大办婚宴收取礼金……今年3月至今,中央纪委分3次集中通报了2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集中通报了一批当地查处的典型问题,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一年间,细化八项规定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狠刹会议费支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进而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一年间,党风政风带动了社风民风的好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逐步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百姓的共识。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
2013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当时,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刚刚结束,廖少华案件就是由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线索移交给中央纪委的。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目前,中央第二轮巡视正在进行,10个中央巡视组已全部进驻被巡视单位、地区开展巡视工作。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面对腐败问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在制度层面、机制层面、立法层面采取全方位行动,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这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持续推进——
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实施。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局面必将呈现在世人面前。